记者获悉,参加本届展会的国内外企业有410家,参加人数超过2600人。
硝烟四起的天然气市场竞争正在拉开其残酷的大幕,在天然气产业链逐渐向竞争性结构演变的趋势下,在城市燃气市场版图已然明晰的前提下,一味拓展市场,远不如加强企业内功建设,优化管理运营水平,不断创新能源技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勇武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对涂料、合成材料等下游石化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
据了解,目前南港工业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港也在瞄准高端石化产品的生产项目进行招商,推动聚烯烃、聚酯化纤、橡胶制品、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发展。进出口总额3725亿美元,同比增长8.5%。上半年,全行业实现利润3598亿元,同比下降15.4%。纯碱装置开工率约为77%。今年1-7月,中国进口有机化学品2004万吨,合成树脂1721.4万吨,两者合计逆差约3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上海华谊公司对外合作部副总马晓斌告诉记者,传统石化产品面临着市场产能过剩、原料和产品价格倒挂等多重风险。高端石化产业项目将成为石化园区今后争夺的焦点。根据发改委和集团公司安排,西二线黄陂站和高陵站将各有一台国产压缩机组在近期投产,目前正处于紧张的调试阶段
即将投产的11座压气站分别是宁陕段海原、彭阳压气站,甘陕段灵台、高陵、潼关压气站,豫晥段洛宁、鲁山压气站,豫鄂段枣阳、黄陂、武穴压气站和赣湘段南昌压气站。同时,该公司全面提升已投产压缩机组运行水平,保证管道安全平稳供气。截至8月26日,西气东输管道全线各型压缩机组累计运行111万小时以上,全线压缩机组和SCADA系统可靠性及可用率持续提高。根据发改委和集团公司安排,西二线黄陂站和高陵站将各有一台国产压缩机组在近期投产,目前正处于紧张的调试阶段。
西二线11座压气站投产后,将使西气东输管道输气能力接近300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两湖地区的用气压力,同时也将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安全用气提供保障。西气东输二线东段共计11座压气站全部于今年下半年投产。
南昌站3号RR机组于8月24日一次点火成功,洛宁站已通过24小时测试,武穴站基本具备点火投产条件。西气东输管道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这些压气站顺利点火江苏省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南京市科委近日公布该市2012年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确认名单,南京化工园区内博瑞德(南京)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威尔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
南京化工园区以企业为主体,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不断加大创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园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了民营科技企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创新素质的提升和突破。至此,南京化工园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已达23家,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南京市科委近日公布该市2012年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确认名单,南京化工园区内博瑞德(南京)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威尔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至此,南京化工园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已达23家,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江苏省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南京化工园区以企业为主体,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不断加大创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园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推动了民营科技企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创新素质的提升和突破
这部法律的修改能否扭转依然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颇受期待。第二,修改了总则,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
现行环保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这次增加为监督检查一章,强化了监督检查措施,内容包括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以及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汪光焘说,从1979年试行到1989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立法目标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同时确立了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一系列基本制度。汪光焘说,本次修改的指导思想是,明确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法律制度,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草案主要补充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等基本制度,完善了有关具体措施。他说,修改后的法律草案共七章四十七条,修改现行环境保护法二十一条,新增四条,合并八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8月27日-31日在京举行,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被提请审议。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又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现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形势,草案适应当前时代要求,特别是将现行法第四条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规定,修改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各领域特点,相继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草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节约能源法等20余部法律,不断改进和完善了我国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
据了解,从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到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共2474人次以及台湾代表团、海南代表团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78件,反映现行环境保护法是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制定的,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各方面修改呼声很高。这次环保法修改主要有4方面:第一,突出强调政府责任。
草案从明确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和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出发,完善相应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责任制度。第三,完善了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
这是立法思想和原则的一个重大调整。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8月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第四,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责任。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草案主要补充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等基本制度,完善了有关具体措施。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又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现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形势,草案适应当前时代要求,特别是将现行法第四条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规定,修改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各领域特点,相继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法、草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节约能源法等20余部法律,不断改进和完善了我国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这次环保法修改主要有4方面:第一,突出强调政府责任。
据了解,从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到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共2474人次以及台湾代表团、海南代表团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78件,反映现行环境保护法是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制定的,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各方面修改呼声很高。第二,修改了总则,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
草案从明确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和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出发,完善相应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责任制度。汪光焘说,本次修改的指导思想是,明确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政府责任和责任监督,衔接和规范法律制度,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实施。现行环保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这次增加为监督检查一章,强化了监督检查措施,内容包括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以及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8月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这是立法思想和原则的一个重大调整。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部法律的修改能否扭转依然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进一步强化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颇受期待。汪光焘说,从1979年试行到1989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立法目标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同时确立了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一系列基本制度。
第三,完善了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第四,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责任。